父子
父,至尊也。但為人後者以為所後三年,為本生期。則為人後者之父子一倫,主於尊,而不主於血親。
母,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。同時,母不稱至親。古者,母謂適母,未必血親。所以母子關係和父子關係不同。母子關係是建立在父子關係的確定上的。故繼母如母,孝子不敢殊也。慈母如母,貴父之命也。鄭注:大夫之妾子,父在為母大功,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矣。父卒則皆得伸(三年)也。是生母雖親,以理降於適母也。
兄弟
兄弟是男性關係。今人欲以姐弟、兄妹代之者,必不能也。古者男女別行,不稱姐弟、兄妹。男女七歲不同席,主別而不主親。且女子許嫁,雖父母,無故不入其門,況男子乎?
兄弟亦不必血親。蓋古之兄弟,有母弟,有兄弟,有同堂,有再從、三從,後世雖出五服,亦有通譜為兄弟者。而古者繼母之子、繼父之子,亦為兄弟,則絕無血統矣。
故今人以血親論兄弟,非古典也。
士人十歲出居外傅,雖兄弟,助於同門同志矣。民氓六尺有政,雖兄弟,聽於長上矣。故兄弟之倫,入則資於父子,出則資於朋友、君臣。
今人欲於父子、朋友、君臣外別求兄弟,而逼於計生,又以姐弟、兄妹以為兄弟,不唯昧古,且不知人性也!不有同門同志,則古人亦曰:雖有兄弟,不如周親。今人所好兄弟者,似不出玩伴、讀伴,而古者玩伴則鄉里盡是,讀伴多用書童。蓋以男童心理言之,玩則二三人嫌少,讀書則無主次不成。今若不能友於鄉黨,能并生三四男兒乎?古者,男孩自小任俠於鄉里,是能有天地四方之志,豈但兄弟二三人若一二人之謂乎?
又伯仲叔季,各有其性。今不別男女,冒充兄弟,為害最大。有姐弟者,女孩生於今日,厚望亦不為過。而男孩應稱長子,反以小弟喚之。豈不知伯者承家,叔季討巧乎?子雖幼,元子哉!
兄妹之別,古人但為妨嫌,今非詩禮之家,亦不能矣。但據說雖蘿莉控,亦不家中漁色,非其有恥,蓋男女久處,固有不和耳。故有妹之兄,與家門獨子,并無區別,依舊以朋友為手足。唯可憂者,兄隨狐朋狗友,妹將奈何?
古之兄弟奈何?曰:在乎宗族。所以弟敬者,長子有父道,故父死從兄;長子有宗道,庶子有為,祭於宗子;無成,庇於兄長。所以兄愛者,長子去國,其弟奉祀;長子有子死,其弟為相;無子死,其弟承重。故兄弟一體,然後本枝百世。無兄不足以正本,無弟不足以華族。父子可以傳重,不能保世家無虞,是為兄弟之義。
今不以宗族可貴,不以聖賢(始祖)之祀不忍絕,則雖有兄弟,亦如路人耳。
朋友
同門曰朋,同志曰友。前者基於學派師承,至少也要像宋明書院一樣,有立本處。不知今日研究生、博士生或者師徒相授如技工、中醫、刑偵、功夫之類,是否亦有特定師道的傳承。同志,一般作為前者的拔高。
古者兄弟共產,朋友通財。且兄弟以學習、勞作於朋友中,其實兄弟與朋友差別不大。所不同者,兄弟共產為本,朋友通財為宜。
古者入學序齒(天子世子猶然),故古之朋友,亦以兄弟稱之。則自兄弟至於朋友,可一體而觀之。母弟至親,然後兄弟、堂兄弟、再從、三縱(以上同族)、同宗、同姓,至於異姓,則朋友是也。
古者朋友亦男性關係,至今異姓曰朋友者皆加性別。可見朋友本以同性為正。今日非如古時別男女,所以然者,蓋男女固有不同也。
古者兄弟朋友,以同床共枕為美談。今人因基督教及其現代化之影響,見男女親昵不厭,見同姓牽手則驚,以古言之,亦詫可怪也。
君臣
鄭喪服注: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,皆曰君。疏:士無臣,雖有地不得君稱。蓋有臣者曰君。又大夫之臣自稱僕,稱大夫為主,以避國君。又:能為師然後能為長;能為長然後能為君。則為師及為官而有下屬者,皆有君道。故古之君臣,猶今之上下也。君者,群也。今日縱稱平等,諱言上下,凡有若爾人欲為某事,或稱黨,或稱會,或稱幫,必有主席、議長、頭目,其實皆君之謂也。
君,至尊也。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又曰:事君有犯而無隱,左右就養有方,服勤至死,方喪三年。以曾子問言之,則奉君之喪,有先於父喪。以公羊言之,則諸侯在喪,先奔天子之喪,蓋事君之道一也。
為人臣者,不顯諫,故有詩書之諷誦。善則稱君,過則稱己。君臣以義合,三諫不聽則去之,以微罪行。是事君之道也。
為君之道,則春秋以元之氣,正天之端;以天之端,正王之政;以王之政,正諸侯之即位;以諸侯之即位,正境內之治。杜武庫亦曰:體元居正。禮運曰:夫政必本於天,殽以降命。命降于社之謂殽地,降于祖廟之謂仁義,降於山川之謂興作,降於五祀之謂制度。尚書曰:天工人其代之。此其大概也。
君有臣,臣又有臣,則有陪臣、曾臣之義。中夏非有一定之規(若歐陸陪臣非己臣,英夷陪臣稱臣),亦如門內之治恩掩義,門外之治義斷恩。若天子之守臣,雖命於天子,以監臨諸侯,日月不殊諸侯之臣也。諸侯之臣,有尊攘之義。大夫之臣,有國事之責。亦徙義而已。君臣之義非但君臣之謂,猶父子之倫非但父子之謂。以三為五,以五為九,然後有九族,君臣亦有正貳考殷輔之法也。然後推而立極,爰有王道也。
今日之人,徒知長官,不知有國有天下,亦如徒知有父母,不知有列祖,徒知有家,不知有鄉黨邦國。
夫婦
妻者,至親也。古禮為父、母、妻、長子三年(左傳、墨子)。儀禮厭於母,主於父,故為不杖期。其實仍心喪三年。妻者,齊也。其來,同牢合巹;死後,同几一氣。雖然,妻者,謂元配也。雖曰娶則為妻,奔則為妾。而亦有別焉。成季有曰:以死奉般。是不以妻為妻,而以元妃為正也。
守禮之妻,必為元妃。適妻死,以媵為繼室,上堂稱妾,屈於適也;下堂稱夫人(古公羊),尊行國家。適妻而外,不得祔廟。庶子為君,為其母筑宮,於子祭,於孫止(榖梁)。然則非禮再娶,亦當如斯。後世僭禮,則庶子承重以尊母,或因親自尊其女,則有妾祖姑之位,五夫人之說。
若夫莊公割臂盟孟任,以成季之義,時當應為正妻。莊公不能正始,畏於大國,履禍之漸。要以私盟為過,而元配是實,今為父母者,亦當命之迎,以本初心。若夫拂鬱其間,必令二三其德,則嗣無佳偶矣!古人以父母為重且如此,況今以夫婦為重乎?
元配既未必娶,則今之夫婦,亦不便以結婚為定。凡配合者,即為夫婦;背棄元配者,即為貳德。
雖然,夫婦之德又有別。婦德在事舅姑,士德在奉公。
古之婦人,在家有父女、母女、姊妹、朋友(若庶民夜績),出嫁有舅姑、娣姒(今曰妯娌)、適庶(妻妾婢)、朋友(如笄禮之賓)、夫婦。婦人無君,以夫為君。
男子之序,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朋友、夫婦。女子之序:夫、舅姑、父母(父沒長兄)、子女、適庶、娣姒、朋友。
男子稱孝,以其妻善事父母。婦人稱孝,以其善事舅姑。婦人未大歸而先父母,是為不孝,敗壞家風。男子不能正其婦人,自操持於廚下,是為不知,不能承家。故今以養老為孝子,是不知孝道也。今以婦人養父母為孝,豈不知有善事父母之婦,必有不得善事父母之夫。又今之父母,為愛女爭於夫家,是大教媳婦不孝公婆也!而悍婦以父母兄弟自重,又何以教訓子孫?豈古之子弟多孝,而今之男子皆不孝乎?不過古之媳婦尚知本分耳。故不別男女,不正夫婦,是人倫之大蠹也。
固然今之生女之家已為絕戶,其婿亦當愛憐而贍養之。然而本末不明,則不免口角;先後一定,則不生非分。是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