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十大義理(卷二) 義
陳傑思 編著 中華書局2008年2月出版
卷二 義
題解:義即是在行為中表現出來的正義精神。正義的基本理念是:扶助生命是善,傷害生命是惡。任何個人都要考慮這個問題:在自己行為影響所及的範圍內,所產生的善應當遠遠大於惡。正義維護的是整體利益,因而正義的最大障礙是貪圖不正當的私利,所以要“見利思義”,“先義後利”,必須在維護正義的前提下去獲取個人的合法利益。在現代社會,欲達到正義之目的,就必須具有平等精神、自由精神、民主精神、法治精神、人權意識、公民意識,因此,這六個方面可納入“義”的範疇之中。專制作風、官僚特權思想都是對正義精神的損害。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是:假“正義”之名以行其私,在小集體圈子裏講“義氣”,以抽象的“義”去壓制人們對合法利益的追求,等等。宣導“義”的精神,可以養成中華民族見義勇為、重視整體利益的民族品格。
一、義的定義
義即正義,是行為的最高標準。正義的基本含義是在自己的行為影響所及的範圍內,產生的利益大於弊害,並且按照公平的原則分配利益。公平原則包括以下幾項:第一,包括自己在內的每一個人,都具有平等地獲得利益的權利;第二,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獲取利益;第三,抑強扶弱,先人後己。
義者,宜也,裁制事物使合宜也。([東漢]劉熙《釋名?釋言語》)
譯:義就是適宜的意思,調理事物使之適宜。
義者,行而宜之,合於道則謂義。([宋]胡瑗《周易口義?說卦》)
譯:義就是在行動上是適宜的,符合道的要求就是義。
義者,宜也。君子見得這事合當如此,卻那事合當如彼,但裁處其宜而為之,則無不利之有。(《朱子語類》卷二十七)
譯:義就是適宜。君子見到這事應當如此,那事應當怎樣如彼,只要處理得當而去做了,就無往而不利。
二、仁顯為義
仁者,義之本也,順之體也,得之者尊。(《禮記?禮運》)
譯:仁愛是正義的根本,也是和順的基礎,心中有真愛的人就會得到他人的尊敬。(體:基礎。)
所貴於立義者,貴其有行也。所貴于有行者,貴其行禮也。(《禮記?聘義》)
譯:義的可貴之處,在於有實際行動,而行動的可貴之處,在於能遵循社會規範。
三、義為行則
子曰:“君子之于天下也,無適也,無莫也,義之與比。”(《論語?裏仁》)
譯:孔子說:“君子對於天下的事情,沒有說什麼事是可以做的,也沒有說什麼事是不可以做的,唯有依從義來行事。”(適:可。莫:不可。比:從。)
子曰:“群居終日,言不及義,好行小慧,難矣哉!”(《論語?衛靈公》)
譯:孔子說:“整天與眾人聚在一處,說的話從不提及仁義,還賣弄小聰明,這種人真是難以造就啊!”
子曰:“君子義以為質,禮以行之,孫以出之,信以成之。君子哉!”(《論語?衛靈公》)
譯:孔子說:“君子以義為根本,以禮儀來施行,以謙遜的語言來表達,以誠信的態度來成就,這就是君子啊!”(孫:同“遜”,謙讓。)
仁,人之安宅也;義,人之正路也。曠安宅而弗居,舍正路而不由,哀哉!(《孟子?離婁上》)
譯:仁是人的安身之所,義是人的正確道路。讓安身之所空著而不去居住,放棄正確的道路而不去走,可悲!
四、義的價值
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患貧而患不安。蓋均無貧,和無寡,安無傾。夫如是,故遠人不服,則修文德以來之。既來之,則安之。(《論語?季氏》)
譯:不擔心貧窮而是擔心財富不均,不擔心人少而是擔心不安定。因為財富平均,便不會覺得貧窮;和睦,便不會覺得人少;安定,便不會傾覆。如果這樣做了,遠地的人還不來歸順,就培育文化、修養道德來招徠他們。他們既然來了,就使他們安定下來。(注:“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患貧而患不安”應為“不患貧而患不均,不患寡而患不安”。)
先義後利者榮,先利而後義者辱。(《荀子?榮辱》)
譯:能先考慮道義而後才考慮個人私利的人是光榮的,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擺在第一位,把道義放在後頭的人則是可恥的。
“天下將治,則人必尚義也:天下將亂.則人必尚利也”[宋]邵雍《皇極經世?觀物內篇之七》
譯:天下即將太平,那麼人們必定崇尚正義;天下將要混亂,人們就必定崇尚私利。
五、無義之害
朝甚除,田甚蕪,倉甚虛,服文彩,帶利劍,厭飲食,財貨有餘,是謂盜誇。(《老子》第五十三章)
譯:朝政腐敗,田園荒蕪,倉庫空虛,然而穿著華麗的衣服,佩帶著鋒利的寶劍,吃著精美的食物,財產豐富,這樣的人就是強盜。
子曰:“放於利而行,多怨。”(《論語?裏仁》)
譯:孔子說:“完全依據利益多少來行事,就會多招怨恨。”(放:通“仿”,依據。)
人而無義,惟食而已,是雞狗也。(《列子?說符》)
譯:做人不顧道義,只會吃喝,就是雞狗了。
孟子見梁惠王。王曰:“叟!不遠千里而來,亦將有以利吾國乎?”孟子對曰:“王!何必曰利?亦有仁義而已矣。王曰:‘何以利吾國?’大夫曰:‘何以利吾家?’士庶人曰:‘何以利吾身?’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。”(《孟子?梁惠王上》)
譯:孟子去見梁惠王。梁惠王說:“老人家!你不遠千里而來,將給我國帶來什麼利益?”孟子回答說:“君王!何必談利!要講求仁義就行了。君王說:‘怎麼樣對我國有利?’大夫說:‘怎麼樣對我家有利?’士人和百姓說:‘怎麼樣對我自己有利?’上上下下都在爭取利益,國家就危險了。”
為人臣者懷利以事其君,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,為人弟者懷利以事其兄,是君臣、父子、兄弟終去仁義,懷利以相接,然而不亡者,未之有也。(《孟子?告子下》)
譯:作為臣子,懷著功利之心對待他的君王;作為兒子,懷著功利之心對待他的父親;作為弟弟,懷著功利之心對待他的兄長,這是君與臣、父與子、兄與弟拋棄仁義,懷著功利之心相互對待,這種情況下還不滅亡,是沒有的事。
大富則驕,大貧則憂。憂則為盜,驕則為暴,此眾人之情也。([漢]董仲舒《春秋繁露》卷八《度制》)
譯:非常富有的人,會驕橫;過於貧寒的人,則憂愁。憂愁,就容易成為盜賊;驕橫,就容易暴虐,這是人之常情。
財色之禍,甚于毒蛇,尤當遠離。(《勅修百丈清規》第五)
譯:貪財、貪色所引起的禍害,比毒蛇傷人還要厲害,尤其應當遠離。
利者,眾人所同欲也。專欲益己,其害大矣。欲之甚,則昏蔽而忘義理;求之極,則侵奪而致仇怨。([宋]程顥 程頤《二程集?周易程氏傳》卷三《益》)
譯:利益,是眾人所共同需要的。只想著對自己有利,這種危害是極大的。欲望過多,就會使心靈昏蔽,忘記義理;追求太多,就會發生侵奪,並且導致怨仇產生。
理者天下之至公,利者眾人所同欲。苟公其心,不失其正理,則與眾同利,無侵於人,人亦欲與之。若切於好利,蔽於自私,求自益以損於人,則人亦與之力爭,故莫肯益之,而有擊奪之者矣。([宋]程顥 程頤《二程集?周易程氏傳》卷三《益》)
譯:理是天下的大公,利是人們共同需要的。如果能使自己的心公正,不失于正理,那就會與大眾同享利益,不去侵奪別人,別人也願意給他。如果好利心切,心為自私所蒙蔽,追求自己得益,而損害別人,那麼別人也就與他抗爭,所以就沒有人肯送給他什麼,反而有人去攻擊他並且奪取他的東西。
六、義利相依
不能離開“利”來抽象地談論“義”,因為,“義”正是用於調整利益關係的。謀取公眾利益,謀取自己的正當利益,正是“義”的要求。
民之有君,以治義也。義以生利,利以豐民。(《國語?晉語一》)
譯:人民有君王,是為了達到正義。正義可以產生利益,利益可以讓人民富足。
義與利者,人之所兩有也。雖堯、舜不能去民之欲利,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義也。(《荀子?大略》)
譯:正義與利益,是人共同需要的。即使堯、舜在世,也不能斷除人民的欲望和利益,然而他們卻能使人民的欲望和利益不會戰勝自己的愛好正義之心。
古人以利與人而不自居其功,故道義光明……既無功利,則道義者乃無用之虛語耳。([宋]葉適《習學記言序目》卷二十三)
譯:古人用利益給予人,但不以功勞自居,所以道義光明……既然沒有功利,那麼,道義就是無用的空話了。
夫欲正義,是利之也;若不謀利,不正可矣。吾道苟明,則吾之功畢矣;若不計功,道又何時而可明也。([明]李贄《藏書》卷三十二《德業儒臣後論》)
譯:要有正義,就是有利於他人,如果不謀取利益,就談不上什麼正義。我的道理如果明白,那麼,我的功勞就相應完成了。如果不計較功勞,道理又何時可以明白!
立人之道曰義,生人之用曰利。出義入利,人道不立;出利入害,人用不生。([清]王夫之《尚書引義》卷二)
譯:人的立身之道是正義,滿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是利益。離開正義,進入利益之中,人就不能立身;離開利益,進入危害之中,人就不能滿足生活需要。
正其誼以謀其利,明其道而計其功。([清]顏元《四書正誤》)
譯:遵循正義來謀取利益,倡行正道來計較功績。(誼:與“義”同。)
人之生也,莫病於無以遂其生。欲遂其生,亦遂人之生,仁也。欲遂其生,至於戕人之生而不顧者,不仁也。([清]戴震《孟子字義疏證》卷上)
譯:人的一生,最大的問題是不能滿足人的生活需要。要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,也滿足別人的生活需要,就是仁。只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,甚至傷害他人的生命,對別人置之不顧,就是不仁。
七、愛護生命
敬重一切生命,愛護一切生命。儒者對人的生命有著濃厚的敬重意識,“民生”成為中國古代政治的核心問題。孫中山先生在傳統理念的基礎上,提出了“民生主義”。
有恆產者有恒心,無恆產者無恒心。苟無恒心,放僻邪侈,無不為已。及陷乎罪,然後從而刑之,是罔民也。(《孟子?滕文公上》)
譯:有固定產業的人才有安分守己的意念,沒有固定產業的人就沒有安分守己的意念。如果沒有安分守己的意念,就放蕩不羈,胡作非為,什麼事都做得出來。等到他們犯了罪,然後去加以處罰,這是陷害百姓。
老而無妻曰鰥,老而無夫曰寡,老而無子曰獨,幼而無父曰孤,此四者,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。文王發政施仁,必先斯四者。(《孟子?梁惠王下》)
譯:年老而沒有妻子叫做鰥夫,年老而沒有丈夫叫做寡婦,年老而沒有子女叫做孤寡老人,年幼而沒有父母叫做孤兒,這四種人是世界上窮苦而沒有依靠的人。周文王施政講仁義,必須先安頓好這四種人。
民以食為天。(《漢書?酈食其傳》)
譯:人民以飲食作為頭等大事。
安身者,立天下之大本也。([明]王艮(《王心齋先生遺集》卷一,《語錄》)
譯:保全身體,是建立天下的大根本。
安其身而安其心者,上也。([明]王艮 (《王心齋先生遺集》卷一,《語錄》)
譯:保全身體,心靈安寧,這是最高的。
如服田者,私有秋之獲,而後治田必力;居家者,私積倉之獲,而後治家必力;為學者,私進取之獲,而後舉業之治也必力。([明]李贄《藏書?德業儒臣後論》)
譯:正如耕田者,秋天有所收穫,然後管理田地才賣力;居家者,私自有倉庫中的積蓄,然後管理家庭才盡力;讀書人,自己可以獲得功名,然後事業上才盡心盡力。
人之生也,莫病於無以遂其生。欲遂其生,亦遂人之生,仁也。([清]戴震《孟子字義疏證》)
譯:人的生活,最大的痛苦莫過於無法滿足生活的需要。要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,也滿足他人的生活需要,這就是仁。(遂:滿足。)
八、以義制欲
朱子曰:人只有個天理人欲,此勝則彼退,彼勝則此退,無中立不進退之理。([宋]朱熹《續近思錄》卷五)
譯:朱子說:人所具有的天理與人欲,這一方進那一方就退,那一方進這一方就退,沒有立定不進也不退的道理。
朱子曰:飲食者,天理也。要求美味,人欲也。(《續近思錄》卷五)
譯:朱子說:飲食,是天理;要求味道鮮美,便是人欲。
若去其度制,使人人從其欲,快其意,以逐無窮,是大亂人倫,而靡斯財用也,失文采所遂生之意矣。上下之倫不別,其勢不能相治,故苦亂也;嗜欲之物無限,其勢不能相足,故苦貧也。今欲以亂為治,以貧為富,非反之制度不可。([漢]董仲舒《春秋繁露》卷八《爵國》)
譯:如果除去限制,使人人都放縱其欲望,心意暢快,以至無限,這是擾亂了人倫而浪費財物,喪失了文飾是用來滿足生命需要的本意。上下有別的人倫沒有建立,勢必不能治理,所以苦於動亂。欲望所需要的財物是無限的,勢必不能互相滿足,所以苦於貧困。現在,要從亂到治,從貧到富,非反過來節制欲望不可。
欲不可縱,亦不可禁者也。不可禁而強禁之,則人不從;遂不禁,任其縱,則風俗日潰。([清]費密《弘道書》卷上《統典論》)
譯:欲望不可放縱,但也不可禁斷。不可禁斷卻強行禁斷,那麼人們就不會依從;只滿足而不禁止,任其放縱情欲,那麼風俗就日益衰敗。
九、由義取利
非其義也,非其道也,一介不以與人,一介不以取諸人。(《孟子?萬章上》)
譯:如果不符合正義,如果不符合正道,即使一根小草也不隨便交給人,不隨便從別人那裏取得。(介:同“芥”,小草。)
好榮惡辱,好利惡害,是君子、小人之所同也,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則異矣。(《荀子?榮辱》)
譯:愛好榮譽厭惡恥辱,愛好利益厭惡災害,這是君子與小人共同之處,至於獲取之道,就不同了。
臨財毋苟得,臨難毋苟免。(《禮記?曲禮上》)
譯:面對財物不要苟且取得,面對危難不要苟且逃避。
苟非吾之所有,雖一毫而莫取。([宋]蘇軾《前赤壁賦》)
譯:如果不是屬於我的東西,即使是一根毫毛也不能去撈取。
甯直見伐,無為曲全;寧渴而死,不飲盜泉。([明]王廷棟《矯志篇》)
譯:寧可正直而受損,也不屈膝而保全;寧可乾渴而死,也不願喝盜泉之水。
寧可清貧,不可濁富。([明]羅貫中《三遂平妖傳》第三回)
譯:寧可清廉地過著貧苦生活,也不能不義而富。
寧在直中取,不向曲中求。([明]許仲琳《封神演義》第二十三回)
譯:寧願用正當的方式去獲取,而不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求得。
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(《增廣賢文》)
譯:君子如果喜愛錢財,必須通過正當途徑獲得。
十、舍利取義
利有物質利益,也有精神利益;有個人利益,也有整體利益;有眼前利益,也有長遠利益。以上各種利益,凡是符合正義原則的,則取之;凡是不符合正義原則的,則棄之。
君子喻于義,小人喻於利。(《論語?裏仁》)
譯:君子明白的是義,小人明白的是利。
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(《孟子?告子上》)
譯:魚是我所需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需要的,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,便捨棄魚而要熊掌。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,正義也是我所需要的,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,便捨棄生命而求取正義。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,但如果我所需要的還有超過生命的東西,所以不苟且偷生;死亡本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東西,所以有的禍患就不躲避。(辟:同“避”。)
義死不避斧鉞之誅,義窮不受軒冕之榮。([漢]劉向《新序?義勇》)
譯:為正義而死,不躲避誅殺;因正義而窮,不接受高官殊榮。(鉞:古代兵器。軒冕:古代官員的車服。)
見利爭讓,見義爭為,有不善爭改。([隋]王通《中說?魏相》)
譯:見到利益就互相謙讓,見到合乎道義的事就爭著去做,有了錯誤就爭著改正。
君子之學進於道,小人之學進於利。([隋]王通《中說?天地》)
譯:君子求學,在於獲取正道;小人求學,在於追求利益。
塞得物欲之路,才堪辟道義之門;弛得塵俗之肩,方可挑聖賢之擔。([明]洪應明《菜根譚?修省》)
譯:堵塞住物質欲望的道路,才能夠打開道義之門;放下肩上世俗的東西,才能夠挑起聖賢的重擔。
十一、以義制利
先義而後利者榮,先利而後義者辱。(《荀子?榮辱》)
譯:先求義而後求利是光榮的,先求利而後求義是恥辱的。
仁義根于人心之固有,天理之公也。利心生於物我之相形,人欲之私也。循天理,則不求利而自無不利;殉人欲,則求利未得而害已隨之。([宋]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一)
譯:仁愛和正義紮根于人心之中,為人心固有,這是公共的天理。利欲之心產生於物和我的形體之中,是個人所私有的人欲。遵循天理,不去求取利益,自己無往而不利;放縱人欲,去求取利益而沒有獲得,危害已經隨之而來了。
十二、見利思義
見利思義,見危授命,久要不忘平生之言,亦可以為成人矣。(《論語?憲問》)
譯:看見利益便能想到正義,遇到危險而願付出生命,長久處於窮困中都不忘記平日的諾言,也可以說是完美的人了。
人甚有利而大無義,雖甚富,則羞辱大,惡惡深,禍患重,非立死其罪者,即旋傷殃憂爾,莫能以樂生而終其身,刑戮夭折之民是也。夫人有義者,雖貧能自樂也;而大無義者,雖富莫能自存;吾以此實義之養生人大於利而厚於財也。([漢]董仲舒《春秋繁露?身之養重於義》)
譯:人佔有了許多利益卻不講正義,雖然很富有,但常遭羞辱而且有很大的罪惡。罪惡重,禍患大,如果不是立即死於其罪惡,也會不久就憂傷,不能終生生活快樂,這是刑戮夭折而死的人。人有正義,雖然貧窮但能快樂,不講正義的人,雖然富有卻不能保存自己。這實在是正義養育人,比利還大,比財物還厚重。
欲思其利,必慮其害;欲思其成,必慮其敗。([三國?蜀]諸葛亮《便宜十六策?思慮》)
譯:想要利益,必須考慮其中的害處;想要成功,必須考慮有失敗的可能。
十三、謀取公利
湯武非取天下也,修其道,行其義,興天下之同利,除天下之同害,而天下歸之也。(《荀子?正論》)
譯:商湯、周武王並不是奪取天下,(而是)修習正道,推行正義,興起天下共同的利益,除去天下共同的弊害,天下就歸順他們了。
國爾忘家,公爾忘私,利不苟就,害不苟去,惟義所在。([漢]賈誼《新書?階級》)
譯:因為國而忘掉家,因為公而忘掉私,有利了不苟且趨從,有害了也不苟且回避,只按正義行事。
利一而害百,君子不趨其利;害一而利百,君子不辭其害。([清]陳確《葬書?深葬說下》)
譯:對自己有好處,對眾人有害處,君子不追求這樣的好處;對自己有害處,對眾人有好處,君子不避開這樣的害處。
不以一己之利為利,而使天下受其利;不以一己之害為害,而使天下釋其害。([清]黃宗羲《明夷待訪錄?原君》)
譯:不要把自己的一點私利當作(要謀取的)利益,而要讓天下人都得利益;不要把自己的一點禍害當作(要避開的)禍害,而要讓天下人都能避開禍害。
利在一身勿謀也,利在天下者謀之。利在一時勿謀也,利在萬世者謀之。([清]金纓《格言聯璧?從政》)
譯:利益在自己一人身上,就不要謀取;利益在天下人身上,就要謀取。利益在眼前一時,就不要謀取;利益在千秋萬代,就要謀取。